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葡萄糖、次氯酸钠、氢氧化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PAM)阳离子试剂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食品级葡萄糖、次氯酸钠、氢氧化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PAM)阳离子采购,预计用量详见表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估年用量 | 运输地点 |
1 | 食品级葡萄糖 | 一水;25kg/袋; | 吨 | 25 | 世业洲 |
2 | 次氯酸钠 | 10%溶剂,25L/桶 | 吨 | 10 | 世业洲 |
3 | 聚合氯化铝 | 28%,25kg/袋 | 吨 | 30 | 世业洲15吨+公司一期15吨 |
4 | 聚丙烯酰胺(PAM)阳离子 | 阳离子800万,25kg/袋 | 吨 | 1 | 世业洲 |
5 | 氢氧化钠 | 分子量40,10kg/袋 | 吨 | 10 | 公司一期 |
2.2交货地点:镇江市禹山北路城市有机质协同处理中心(一期)、江苏省镇江市区或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世业镇内需在唐臣环路及世卫路2处卸货点卸货);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本项目总价约为:招标控制价40.0万元(含税含运费),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其他: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化工产品销售”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需有合规的生产厂商授权;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合进行药剂调试工作;(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提供承诺书)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9:00至17:30(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5.2获取方式: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城市有机质协同处理中心综合部李工处提交报名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报名成功收到回复后完成文件费用支付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京口支行;
银行账号:50797082011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当面获取文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城市有机质协同处理中心综合部李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京口区禹山北路城市有机质协同处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705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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